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4-20 04:15:14

纳税人学堂开讲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277_1681935311085.gif?width=500&size=123266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242_1681935311183.png?width=680&size=29623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588_1681935311448.gif?width=640&size=1223116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426_1681935311990.png?width=680&size=11375

【事项名称】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888_1681935312121.png?width=51&size=186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申请条件】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905_1681935312306.png?width=51&size=18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设定依据】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250_1681935312383.png?width=51&size=186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其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标准和补贴标准,应当充分听取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

【办理材料】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828_1681935312607.png?width=51&size=186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477_1681935312678.png?width=703&size=4001

【办理地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403_1681935312833.png?width=51&size=1860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626_1681935312910.png?width=51&size=1860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901_1681935312979.png?width=51&size=1860
不收费
【办理时间】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131_1681935313057.png?width=51&size=1860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818_1681935313138.png?width=51&size=1860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理流程】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877_1681935313191.png?width=51&size=186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912_1681935313247.png?width=905&size=8302
【缴纳义务人注意事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695_1681935313365.png?width=51&size=1860
1.缴纳义务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纳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纳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缴纳义务人销售应征基金产品时缴纳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基金。
6.缴纳义务人销售或受托加工生产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缴纳基金。应缴纳基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缴纳基金=销售数量(受托加工数量)×征收标准
7.基金缴纳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
8.自2014年6月1日起,缴纳义务人受外贸公司(以下称委托方)委托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其海关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且由委托方收回后复出口的,免征基金。
9.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460_1681935313419.png?width=164&size=1425
识别图中二维码
在网站查询该办税事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575_1681935313531.gif?width=640&size=66157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519_1681935314176.png?width=680&size=11375
来源:河北税务
搜索关注
河北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0/716_1681935314247.gif?width=636&size=2132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纳税人学堂开讲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