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易错点,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今天我们整理了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易错点,赶紧来了解一下吧!1.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且租房合同上两人都签过字,是否可以分别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独生子女,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4000元吗?
答:不是。
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3.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
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4.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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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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