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13/848_1681338307513.jpg?width=1080&size=47890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西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共同起草了《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iyangxiamen@qq.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8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附件2:《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2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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