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1:12:3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6〕32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6〕32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7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6〕32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