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4-10 12:55:43

芜湖中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三)| 劳动法库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10/520_1681102541149.jpg?width=1080&size=94173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法院、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三)》,并于2014年12月26日经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望及时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三)
第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劳动者提起仲裁,请求补缴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并适用终局裁决。裁决书中应当载明补缴养老保险的起止时间、缴费基数,注明双方当事人具体缴费金额及补缴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等内容。市各级人民法院对生效的仲裁终局裁决,依申请人申请依法执行。
第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但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请求补缴欠费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第三条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点击下方卡片 发现更多实务内容



▼更多法院指导意见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劳动法库
2023-02-13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三) | 劳动法库
2023-02-12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 劳动法库
2023-02-10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 劳动法库
2023-01-28



贵州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4



四川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3



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2



江苏高院关于职工请假外出看病期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0



广州中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19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一)| 劳动法库
2023-01-1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芜湖中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三)| 劳动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