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1:12:15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全文有效
2018-08-16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省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省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6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全省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信息传递、收入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石家庄市辖区内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河北省现代物流产业集团及所属部分企业和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
邮政编码:050000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的解读
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要求,我省税务机构改革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按照工作部署,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发《公告》,明确省局机构改革中涉及的部分有关事项。
二、制发《公告》时有什么目的?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明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工作职责,制发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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