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1:11:41

唐山市税务局 唐山市税务局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目录

唐山市税务局
唐山市税务局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目录

唐山市税务局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目录
唐山市税务局
2018.9.5
序号 证明名称 具体用途 设定的法规及政策依据 具体实施的部门 开具单位 1 股权转让人员申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直系亲属证明 股权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县(市、区)税务机关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2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房产过户时房屋转让人申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款:“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县(市、区)税务机关 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 房产过户时房屋受让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县(市、区)税务机关 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 3 房产过户人员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亲属死亡证明 房产继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县(市、区)税务机关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4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事故证明 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2.12.6) 县(市、区)税务机关 公安机关、武警消防 5 纳税人办理车船税退抵 税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退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2号)、《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3.39.5) 县(市、区)税务机关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 6 纳税人办理车船税退抵 税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证明 退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2号、《征管规范1.2版》(3.39.5) 县(市、区)税务机关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 7 河北省水资源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 缴纳水资源税 《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县(市、区)税务机关 水政水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 8 办事群众办理招拍挂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的地类证明 招牌挂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县(市、区)税务机关 国土资源局
填表说明:
1.“证明名称”要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填写,需包含证明材料的种类以及具体用途,如“无工作单位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个人收入证明”,同一种证明材料具体用途不同的要分别填报,名称中无法准确、全面说明用途的,可在“具体用途”栏详述;
2.“设定层级”指国家设定或省级设定,“设定方式”指法规、文件、通知、会议部署等,可据实填报;
3.表中涉及的所有法规及政策文件,均需填写规范名称、文号和具体的条款;
4.“具体实施的部门和层级”指具体实施含有此证明环节相关事项的部门(单位)和层级,“开具单位及具体承办部门”指开具该证明的责任单位(含层级)和具体承办的处室;
5.“有关情况”栏除填写“能”或“否”外,需要简述情况和理由;
6.“清理意见”中的“理由及依据”栏要对意见建议做具体阐述说明,有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的需列明具体条款;
7.“国家有关取消或保留的政策规定”指国家对取消或保留该证明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需列明名称、文号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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