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7〕1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7〕1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如有此类业务,请及时向区局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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