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3-4-8 05:45:07

小型微利100万以下不是2.5%,是5%!应纳税所得额0-300万,都是5%!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例:A企业2022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2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

解析:2023年1季度,A企业“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为160人,“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为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因此,A企业1季度的应纳税额为:90×25%×20%=4.5(万元)。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2022年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
4。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23-2024:0万-300万:5%
来源:部分文件摘自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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