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7〕4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7〕4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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