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知晓】4月起,这些财税新规开始施行
4月1日起,又有以下财税新规开始施行,快来了解一下吧↓1.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自2023年4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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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
2.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
今年税收宣传月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税务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的一系列稳经济税费支持政策以及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进一步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同时,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工作,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税收宣传月将从4月1日持续到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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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在京举行
上海税务部门启动第32个税收宣传月
3.海南离岛免税购物4月1日起增加两种提货方式
海关总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明确4月1日起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公告》同时发布了允许“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的离岛免税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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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也将施行,
接着往下看~
4月1日起,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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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并公布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样证式样。《公告》提到,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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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
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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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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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4月1日起施行 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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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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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安部通知开展2023年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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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公布了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所有测试流程均通过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按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实施,人工测试只作为特殊情况下适用予以保留,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测试站点信息、测试站点的测试计划和安排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和缩短成绩评定时限。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测试成绩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参加测试的站点提出复核申请,并明确了等级证书更补程序。专设“违规处理”新章节,明确对违规机构进行警告处理、暂停测试资格处理及站点撤销的规定,以及对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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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语委修订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有哪些修订?教育部5问答详解
4月1日起城市供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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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通知》从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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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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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化工企业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批准行业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该标准将替代《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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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批准行业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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