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字〔1995〕4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
内国税出字〔1995〕4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通知》(国税发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