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01/641_1680289234693.gif?width=1080&size=41873来源:新疆税务
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公告2022年第35号),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具体内容让我们跟着视频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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