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3-31 14:55:34

关于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调整有关退税问题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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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由2%调整为1%。
2023年2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之间,转让住房已按2%征收率征税的纳税人,可凭纳税人身份证件、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银行账户(上述资料纳税人名称应保持一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票备注栏所载“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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