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3-31 11:51:07

【20230329 每日一税】利好:研发费加计扣除统一提高到10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31/527_1680234667138.gif?width=640&size=3963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31/403_1680234667272.jpg?width=720&size=14137

【20230329 每日一税】
利好:研发费加计扣除统一提高到100%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266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3月27日,官方明确研发费加计扣除统一提高到100%。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3年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公告明确: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俗地讲,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
与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精神一致。
也就是说,自2023年起,研发费加计扣除标准提高到100%,不再分行业。
但,每日一税提醒,以下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注意:《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已经更新为《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
延伸阅读
利好: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负面清单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你的的向导,而你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关注,《每日一税》,为价值护航!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31/902_1680234667399.jpg?width=640&size=27285
感觉不错,请点“在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230329 每日一税】利好:研发费加计扣除统一提高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