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登记信息变更业务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28/465_1679937617326.gif?width=500&size=2881684http://file.tax100.com/o/202303/28/187_1679937618015.gif?width=900&size=795978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优化登记信息变更业务的通告
通告〔202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与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优化登记业务变更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多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其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生产经营期限止、经营范围等32个登记事项(见附件)发生变化的,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业务后,税务机关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变更,纳税人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二、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税务机关将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纳税人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三、对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所涉及的提示提醒事项,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提醒纳税人。
四、上述以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仍按照原流程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市场主体自动同步变更数据项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市场主体自动同步变更数据项
序号
自动同步变更数据项
1
纳税人名称
2
市监市场主体类型
3
登记注册类型
4
生产经营期限止
5
注册地址
6
注册地邮政编码
7
注册地联系电话
8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9
经营范围
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固定电话
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移动电话
1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邮箱
16
注册资本
17
注册资本币种
18
注册资本币种金额
19
投资总额
20
投资总额币种
21
投资总额币种金额
22
投资方名称
23
投资比例(%)
24
投资方证件种类
25
投资方证件号码
26
国家或地区代码
27
地址
28
投资方主体类型
29
投资有效期起
30
投资有效期止
31
市监登记行业
32
国标行业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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