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五十期(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24/300_1679656555394.jpg?width=1080&size=50199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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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如何确定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期限?
西藏税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比如:2022年12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11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纳税人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准备资料包含哪些,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西藏税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纳税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可以在父母间按比例分配吗?
西藏税务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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