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湘课堂】六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文件规定:当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的工作机制。本期小湘课堂就为大家详细讲解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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