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助力乡村振兴”优秀案例60例结集刊发
建“四维”立体产业项目长效化推进乡村振兴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马鹿村位于吉林省通化市山区中部,地理位置偏僻、人均占地少、经济发展形式单一,户籍人口2000余人,包保帮扶时是省级贫困村。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多年的包保帮扶,该村2018年退出贫困村行列、2019年全村贫困户实现脱贫,提前完成脱贫攻坚目标;2021年开始,吉林省税务局继续承接该村乡村振兴包保帮扶任务。
吉林省税务局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00多万元,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中草药种植、庭院经济、农机具租赁等项目,推进新村部和文化广场建设、自来水工程建设、水泥路修建、太阳能路灯安装等普惠性工程落地,村集体收入明显增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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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打造集体经济“压舱石”
乡村要振兴,产业需先行。吉林省税务局进驻马鹿村开展包保帮扶前,马鹿村没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常年负债运营。只有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寻找“造血”良方,才能破解制约乡村建设难题的瓶颈。吉林省税务局组建专班,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确定建设村级光伏发电项目,直接投入资金200余万元,购进一套264千瓦光伏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运行后与国家电网并网,所产生的电全部输送给国家电网公司,每年为村集体带来20万元左右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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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光伏发电设备设计使用年限25年,一次性投入连续有25年的稳定收入,只需日常维护,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收益时间长,收入稳定,具备了明显的“造血”功能,为村集体提供了稳定的收益,为该村实现乡村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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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中草药种植项目,
启动产业振兴“新引擎”
根据通化地区医药行业比较发达、药企较多的实际,依托税收大数据对中药材种植和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全面客观研判中药材产业现状、产业特点、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吉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在该村推广中草药种植项目,力争将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新动能。从种植品种、种植技术、引进资金、药材销售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同当地政府沟通推进中药材大市场建设,进一步巩固通化全国“医药城”“人参之乡”“中国天然药库”地位。
由村党支部领办中草药种植合作社,带动有意愿的农户进行中草药种植探索,中草药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村有超过80户农户种植中草药,合计面积超700亩。中草药种植项目的不断推广,正逐步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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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庭院经济项目,
把稳村民收入“定盘星”
庭院养殖不占用村民过多时间与资源,具有投入少、见效快,且农民乐于接受的优点,既可以增加收入,又不影响生活。为发展家禽养殖庭院经济,吉林省税务局每年投入近万元为农户购买雏禽,累计投放鸡苗、鹅苗3000余只,并持续提供后续养殖技术支持。积极协调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食堂回购,解决销售问题,每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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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种植项目,白苍术出苗率高、长势良好。
发展农家菜园庭院经济,蔬菜成熟季节,驻村工作队收集分散在各农户的蔬菜瓜果,对接食堂消费收购,补充增加村民收入。由于庭院经济“人人能参与、户户得实惠”,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小庭院融入乡村振兴大格局,已经变成村民稳定收入的“定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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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机具租赁项目,
装上集体经济“助推器”
吉林省税务局因地制宜,发展农机具租赁项目,投入资金40余万元,为村集体购买拖拉机、收割机、铲车、联合整地机、旋耕机、水田打浆机、推雪铲等现代化农机设备,协助村集体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养护、收益管理等制度。
发展农机具租赁项目,一举两得。一方面,帮助村民改变耕作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种粮人工成本。农忙时,用于种植农作物、收割玉米和水稻,帮助村民实施秸秆离田无害化处理等;冬季,用于承包乡镇道路清雪项目等。另一方面,农机具出租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每年增加村集体收益约1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装上了“助推器”。
吉林省税务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持续发力,建“四维”立体产业项目,不断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定步伐。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增刊
撰稿人:张兴宇 崔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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