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0:42:2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4〕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04〕2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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