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税务局:税援“3.15” 便民送春风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虚假发票怎样辨别?”、“商家不给我开发票怎么办?”…… 灵璧县税务局税法宣传展台前“生意兴隆”,引得许多往来群众驻足咨询。3月15日,灵璧县钟灵广场人头攒动,一场由灵璧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秘书处牵头,灵璧县税务局等36个部门联合参与的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受到广大消费者、纳税人欢迎。灵璧县税务局以消费维权为契机,组织青年税收宣传小分队,搭建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快速响应消费者、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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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副县长晋军向税务局业务税干了解宣传内容及成效
“经过你们耐心的讲解,不仅了解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方法途径,且还明了发票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以后到饭店吃饭、商场购物等消费事项一定主动索要发票。”参与活动的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表示。
活动现场,税务业务骨干向消费者耐心细致讲解发票相关知识、辨别发票真伪的方法,积极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树立公众协税护税维权意识;散发发票维权、减税降费宣传册,普及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税优政策、纳税信用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具体服务举措,同时重点宣传经营者违反依法开票义务需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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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业务骨干向消费者宣传发票知识及税优政策
此次活动,向消费者、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精准解答30多个涉税疑惑问题,消费者、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深入人心,受到消费者及纳税人一致好评。不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且让消费者沐浴公平消费温暖春风,为构建和谐健康消费关系,共促“3.15”消费公平,提振消费信心,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贡献“税力量”。(张薇)
来源:灵璧县税务局
编发:宿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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