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0:36: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5〕315号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5〕31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7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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