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需要备案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6/576_1678920004934.png?width=1080&size=50165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6/587_1678920005097.png?width=80&size=6747 问: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需要备案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一、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不适用上述规定,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来源:宁夏税务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6/131_1678920005339.jpg?width=900&size=3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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