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3-15 05:20:19

财务人员请注意,这里填写不规范,可能会……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826_1678828816950.gif?width=640&size=3494901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685_1678828817993.jpg?width=1080&size=45306


近期,“宜小税”发现个别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出现了“神操作”(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不规范),这些“神操作”将影响到发票能否入账进行抵扣。

“宜小税”要提醒大家,增值税发票备注栏要这样填写才规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701_1678828818295.gif?width=1&size=142
01
货物运输服务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特殊业务除外),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02
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519_1678828818424.gif?width=1&size=142

03 销售、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注: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04 差额征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357_1678828818678.gif?width=1&size=142

05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结算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特约商户在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伍家岗区税务局
编辑:宜昌市税务局

往期精彩回顾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283_1678828818758.jpg?width=750&size=29617
春风行动 | 宜昌高新区税务:以“诺”代“证”重诚信 便民办税再起航

春风行动 | 便民“春风”拂面来 税“绘”乡村美画卷

营商环境 | “一门式”服务 “一站式”办理 宜昌高新区“极简审批”激发市场活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财务人员请注意,这里填写不规范,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