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832_1678814404799.jpg?width=841&size=19618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508_1678814405000.png?width=415&size=7238
问: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像2022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3/15/815_1678814405152.png?width=764&size=7129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