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3-14 02:00:12

三月征期再提醒!另附本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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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
本月征期截至15日
每逢征期截止日前2-3天
是办税服务厅办税高峰

温馨提醒您
合理安排时间
错峰办税
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
按时完成各项税费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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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有这些事项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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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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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最全操作指南来啦!(建议收藏)》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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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汇算 | 今日起开启预约,手把手教您退补税!》


2022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应于2023年3月30日前提交,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保障您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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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退付手续费开始啦!》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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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



武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为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武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还未完成缴费的小伙伴,可在3月31日前完成缴费,不影响医保待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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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再次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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