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0:32:5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7〕3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玉米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玉米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07〕31号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玉米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7〕3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玉米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