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7 10:31:0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字〔2008〕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出字〔2008〕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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