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3-3-3 16:35:49

【税问我答】个人对外出租不动产,可不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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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对外出租不动产,可不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举个例子,自然人张三一次性收取2023年2月-2024年1月商铺租金12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1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视频制作: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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