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税同行”小课堂 | @城乡居民 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你能享受哪些“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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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最后一天!合肥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如果你还未参保缴费,那要抓紧时间啦~~那已经参保成功的你,可享受什么样的医保待遇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缴费参保成功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等方面医保待遇。具体如下:
01
门诊待遇:
待遇
类别
医院
层级
起付线
报销
比例
年度报销限额
基层普通门诊
参保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0
60%
单次50元(服务站、村卫生室20元),年度150元
大额普通门诊
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单次达到200元进入累计,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
参保地60%跨县域50%
2000元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基层医疗机构
0
70%
高血压360元
糖尿病480元
02
住院待遇:
医院层级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普通
居民
在校学生
及18周岁
以下居民
省属三级医院
1000
500
75%
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45%的,保底报销45%
三级医院
700
350
80%
二级和县级医院
500
250
85%
一级医院
200
100
90%
03
大病保险待遇:
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起付线
起付线以上分段
报销比例
1.5万元
0-5万元
60%
5-10万元
70%
10-20万元
75%
20万元以上
85%
备注:
1.特困、贫困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一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2.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3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年度限额为30万元,其他人员大病保险报销的金额上不封顶。
未经转诊跨县(市)域在三级以下、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传染病、恶性肿瘤以及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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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生育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补助1200元。参保居民分娩期发生并发症、合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政策报销,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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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居民超出集中参保期补办参保缴费,补缴人员设有待遇享受等待期。其中补缴人员需有最近两年参保记录才能在集中参保期之外参保缴费,其次补缴设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须在等待期之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而且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持。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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