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哥说税 |个税汇算清缴常见疑难问题解答来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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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出第八十三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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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常见疑难问题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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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彪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您的专项附加扣除都填对了吗?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一起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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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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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彪哥,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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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办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彪哥,专项附加扣除有未享受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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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在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彪哥,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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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二)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三)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四)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五)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六)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七)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彪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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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为婴幼儿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彪哥,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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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彪哥,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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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彪哥,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纳税人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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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彪哥,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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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彪哥,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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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彪哥,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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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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