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鲁课堂 | 根据财税2023年1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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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相应规定执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审核:武广文
编校: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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