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税务: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提速增效获好评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7 09:19 编辑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热点问答(五十六)
来源:山西税务
问: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如何申报扣除?
答:根据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的物品,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同时,在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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