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3-2-20 20:00:19

重要提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截止!

未缴费的城乡居民注意啦!最后11天,2023年度医保集中缴费期即将结束!2023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可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2023年2月28日后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日起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为了保障您及家人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尚未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抓紧参保缴费,错过缴费时间,将影响您的医疗保险报销。

缴费操作指南(点击以下链接即可了解)
https://mp.weixin.qq.com/s/s9MHhRBBOjRBUGt1DoGD6A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7日

来源:滁州市税务局
初审:周伶俐
审核:施明鎏
审签:徐湛
编发:滁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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