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知识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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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汇算清缴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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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汇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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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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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使用哪些申报表?
1、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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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报表可查看填表说明)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线上渠道: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无法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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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津河北税务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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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知识点(一)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知识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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