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1%纳税,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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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往期回顾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已代开3%的普通发票交客户,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必须追回发票吗?
[*]已开具免税发票,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
[*]1月份销售货物收入20万元,能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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