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43: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一字【2000】004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新地税一字【2000】00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04号)转发给你们,请转属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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