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37:37

财税〔2005〕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5号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财税〔2005〕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