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37:16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地税字〔2011〕52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1〕52号
各征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地税函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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