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3-2-6 09:45:51

安徽省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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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及我省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林业部门负责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那么今后该如何去缴纳相关费用呢?下面就为您解答。
一、缴费地点
①缴费人按照属地原则,向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
②缴费地点包括林地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和办税服务厅,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
二、缴费指引
1、费款申报
林业部门确定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人、应缴费额、缴费期限等费源信息,并通知缴费人,缴费人收到林业部门缴费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①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电子税务局办理。
②办理材料: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可以免填单)。
2、费款缴纳
费款金额及缴费期限:按林业部门核定的费额和期限确定。
3、缴费方式:
三方协议缴费
POS机刷卡缴费
第三方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
网银缴费
银行网点缴费
现金缴费等
4、缴费凭证:
费款缴纳完毕后,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后续事项。
5、其他事项
● 更正申报
缴费人申报后发现申报信息有误的,可以重新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并在原申报地办理更正申报。
● 退费办理
森林植被恢复费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林业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 温馨提示
缴费人在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没有税务登记的,应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或组织临时税务登记。
占用林地跨县(市、区)的,需要分别在林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来源:亳州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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