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35:5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5〕6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5〕6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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