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35:43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内税联字〔1995〕1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内税联字〔1995〕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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