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惠新政首落地 利民红利送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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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沙市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辅导,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办好了,退税我已经收到了,真是我春节的惊喜礼物啊!”春节假期后的第一天,工作人员便接到了沙市区许女士的致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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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税政股干部为纳税人解释退税政策
许女士在春节前换购了一套住房,在办理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对于《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宣传资料,报着试一试的心态,许女士通过电话咨询了沙市区税务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在细致了解许女士的售房及购房日期后,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且给予了耐心的电话辅导,许女士成功通过办税服务厅提交了退税申请,不日便收到了12520元的退税款,这也是自公告发布以来,沙市区税务局成功办理的第一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据悉,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自政策出台以来,沙市区税务局为确保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相关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将退税红利尽快从“纸上”落到“账上”,对内修好内功,第一时间开展内部政策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职责,畅通退税办理渠道。同时,对外做好宣传,通过纳税服务工作群、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在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中介等单位进行传单发放、政策宣讲,确保住房换购政策优惠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下一步,
沙市区税务局将持续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理清退税流程,加快退税时效,加强环节审核,让退税更好更快更安全地进纳税人的“钱袋子”。同时,也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文明创建、下沉社区等活动,在社区乡镇加强税惠政策的宣讲解读,以此拉动沙市房地产经济更加活跃,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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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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