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3-2-4 03:00:57

阳阳关注 | 【今冬明春】非法集资陷阱多!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540_1675450831802.gif?width=900&size=1629594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921_1675450832314.gif?width=1080&size=1661473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123_1675450835296.mp4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2、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4、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893_1675450832769.png?width=538&size=301095

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
1、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2、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3、非法集资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非法集资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5、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参与者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用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利用群众获利心理,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采取传销类手法,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129_1675450833316.png?width=988&size=678922

非法集资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三十条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851_1675450833985.jpg?width=842&size=27892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编发: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2/04/406_1675450834142.gif?width=1075&size=300245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阳阳关注 | 【今冬明春】非法集资陷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