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发〔2007〕74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新地税发〔2007〕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 的通知》(国税函1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税发208号、新地税发55号文一并执行,同时做好试点企业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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