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内财税字〔1995〕655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
内财税字〔1995〕65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财税字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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