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说】| 江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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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适应时代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基层税务分局(所)作为基层税收治理最关键的一环,要运用“枫桥经验”系统方法论,以税费征管改革转型升级为契机,找准“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的结合点,助力推进新时代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
01
突出党建引领 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每位党员工作经验、擅长领域,划定纳税服务团队和税费政策咨询团队,树立“班子带头干、党员齐心办”干事导向,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办好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对“枫桥经验”的学习与实践,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凝聚党员力量。
02
突出“双线”融合 做到“服务不缺位”
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一方面,要提升线上服务质效,全面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充分利用征纳沟通平台、咨询电话等渠道,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全业务全流程的辅导服务。另一方面,要优化线下办税体验,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对涉税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规范受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的办税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征纳矛盾。同时,大力推进税收“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将税务干部充实到网格员队伍中,做好税情的上传下达。
03
突出多元协作治理 做到“平安不出事”
以创新工作为切入口,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最大限度重视民意、民情。按照自治、法治、德治要求,动员税区内行业龙头企业、乡贤企业参与到涉税事项自查自纠行动中来,提高企业自我约束与管理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涉税风险与矛盾。借助入驻“基层治理四平台”优势,重视与镇街、村居社区的共建共享,把握市场主体经营动态、涉税需求等信息,推动税情资源共享。落实“一分局一律师”制度,与公职律师结对,适时邀请其援助分局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破产案件处理等工作。
04
突出预防化解机制 做到“矛盾不上交”
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面对涉税费矛盾争议时合法合理表达利益与诉求。定期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税企联络活动,按照预防为主、沟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开展常态化需求摸排,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设立税费矛盾调解室,安排专业化团队处理12345、12366等工单,通过电子工单方式实现矛盾化解从登记、分配、处理到反馈的全流程记录,全力将税费矛盾化解在基层分局。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持续发力、再接再厉、全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税务分局的实践应用,努力实现税务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和依法化解,切实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钱清税务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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