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27:1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1〕6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1〕6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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