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花团队 发表于 2023-1-29 12:31:11

跨年 | 2022年度税收热点菜花评析

岁末年关,辞旧迎新。尽管过去的一年在一波封控和一波“躲羊”的夹击之下被“宅”掉了不少时光,以至于让人觉得这一年格外短暂,但回头看看,税收领域这一年还是发生了不少事儿,我们的关注和思考也一直没有缺位。
到了年末,《增值税法草案》的出台和一系列政策讨论,似乎预示着税制改革新一轮的冲击波又要开始了。另一方面,金税四期的讨论和共同富裕到底怎样才能成为经济发展更为坚实的基础而不是只是影响信心,在新的一年里也有待观察。
在农历旧年的最后两天,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汇总过去一年我们与各位税务共同体的兄弟姐妹们共同关注的税收热点话题,回顾即将翻过的一年,同时更是一种展望,期盼2023在税收法治的道路上“兔”飞猛进。
热点一:增值税留抵退税大幅度扩围
进项留抵改退税无疑是2022年度最浓墨重彩的税收激励政策了,可进项退税的范围和退税的力度都在2018年以来的试点基础上显著扩大和加强。伴随着留抵改退税的推进,一系列相关问题也逐渐引起关注,如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的关系如何处理,因种种原因多退税款会否产生“骗税”的法律责任,面对退税福利,应否出于对历史税务风险的担忧而敬而远之?在增值税本轮修法中,进项留抵退税已经进入了法律草案中,从此有了上位法的基础。未来《增值税法》如何对待这一制度,如何衔接相关的规则,都令人期待。此外,从财税政策角度,留抵改退税其实揭示了疫情以来持续的税收刺激政策能够释放的能量是有限的,财政政策正在替代税收政策成为宏观激励政策的新重点。
关于留抵退税,菜花来了团队的一系列思考参见下列文章链接:
《疫情期间的财税政策思考》
《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互斥”吗?》
《续篇: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关系案例说》
《是偷是骗还是?—留抵退税的法律责任之迷》
《留抵退税—“及时雨”还是“烫手山芋”?》
热点二:深圳开展契约型基金投资企业商事登记试点
2022年4月,深圳市率先开展了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商事登记的试点,私募基金管理人运用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的,允许以“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名称(备注:代表‘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名称’)”的形式登记为被投资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长期以来,契约型基金的税务处理一直缺少明确的规则。深圳开展的商事登记试点是否意味着契约型基金税制出现新的突破?契约型基金的商事登记便利化距离税务处理规则的确定性还有多远?从这个点说开去,商事的变更通常也会带来税务的影响,两者之间如何协调也是个有趣的问题。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我们的理解和分析:
《投资契约型基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简评深圳开启的新试点》
热点三:预约定价实践持续推进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21)》发布后,2022年度,各地税务机关持续推进预约定价特别是单边预约定价税收实践。2022年5月,深圳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创新性地对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实施协同管理,旨在平衡和协调海关和税务机关对于关联进口货物价格的监管。预约定价/预先裁定正在成为企业税务合规值得考虑的重要工具。事实上,从交易的本质出发,定价问题不可避免也无法绕开,因此,研究价格和基于价格的确定性本就是税收话题中的重点。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综合税务、海关两方面的观察和建议,以及我们的单边预约定价经验分享:
《深圳转让定价协同监管新政:新思路和新挑战》
《好风凭借力:单边预约定价(Unilateral APA)与转让定价事先合规》
热点四: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2022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支持私募基金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符合条件的基金的投资人将拥有更为多元化的投资退出机制。但我们认为,相关试点工作如果缺少配套的税收政策支持,在基金税务处理上将可能产生诸多不确定性问题,实物股票分配有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不利的税务影响。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的评论和模拟案例解析:
《私募基金股票实物分配试点——现行税制下的税务影响及税制创新设想》
热点五:香港改革其境外来源所得免税制度
2022年1月,香港税务局官网正式发布了《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草案》,意味着香港长期执行的来源地征税规则在OECD的要求下被修正的方向和基本内容已初步确定。香港相关税收规则的变革必然对集团跨境股权架构中拥有香港实体的税务规划安排带来影响,跨国企业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其股权结构中存在的香港实体的必要性及未来税收效果进行重新评估。除了微观层面的技术考虑,如何从国际税收监管变革和经济转型的宏观层面理解和认识香港的税制改革趋势,这些改革又在未来能如何成为我们的机会?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的观点:
《时评:经济转型和法治需求下的中国税法发展战略——兼论香港税收监管趋势的变化》
热点六:网传“高净值人群专项稽查行动”假新闻引发普遍关注
2022年11月初,一则假新闻不胫而走,声称国家针对净资产或存款1000万元以上个人成立“高净值人士管理局”,运用技术手段和个人信息实施专项稽查,并针对移民出台注销户籍税。假新闻的背后一方面是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政策变化的焦虑,另一方面更关系到长远视野下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真趋势。
现行法律框架为金税四期等征管技术或工具强化自然人税收征管预留了怎样的空间?未来高净值人士应如何管理税务风险和合理进行税务规划?在我们每次与高净值人士的对话中,我们都会问:1)您觉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2)您怎么看待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变化?3)您未来会怎么做?
我们相信,对中国经济和制度的坚定信心,对税收法治方向的信仰和对任何税务问题的认真思考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根本。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对这则假新闻的品评:
《银行存款超1000万,单独管理单独查?税务律师眼里的假新闻真趋势》
热点七:WYF逃税案
202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北京市税务局相继发布了处理WYF偷逃税案件的通告,WYF被追征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亿元。相较近年来公布的其他明星、主播偷逃税案,本案的涉外因素使得税法适用和违法行为认定中存在更多值得探讨的复杂问题,不论是税务机关还是外籍艺人及与之相关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外籍艺人个人所得税处理上都需考虑本案的影响,并从专业技术层面对有关税务处理进行更审慎的分析。WFY不是第一个,也自然不会是最后一个,除了重点治理、全面合规以外,法治在此类案件中如何彰显是我们更为关注的。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对外籍艺人税务问题的专业分析:
《外籍艺人应如何在中国缴纳个税——从WYF偷逃税案说开去(上)》
《虚构跨境交易构成偷税的认定逻辑——从WYF偷逃税案说开去(下)》
热点八:上海发文强调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先办理纳税申报
2022年11月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明确要求“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且主管税务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该通告对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实践影响如何?现行法律框架下应如何准确理解和该通告?所有的规则都要从商业出发,所有的规则也都有合理性的要求,法律的规定首先要是平衡合理的,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的分析:
《个人股权转让,真的要先完税吗?》
热点九: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值税法草案》
在2022年的最后几天里,增值税立法终于被提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议程上。自2019年首次公布征求意见稿以来,增值税的立法已历时三年有余。由于增值税是我国现实意义上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法》的制定不仅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的重要一步,更是牵涉市场普遍关注的立法工作,它所反映的增值税税制改革方向,也会对诸多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我们对《增值税法草案》的系统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的亮点、变化和问题》
我们积极参与对增值税立法的建言献策,结合我们的实践观察和理论思考以多种方式向立法机关反映意见、建议,在新的一年里,菜花来了还将继续发布我们对《增值税法草案》的逐条修订建议,以及我们对其中个别重要、争议性较大的条款的专题论述文章,敬请期待。
其他热点:支柱一和支柱二坚定而缓慢的向前推进
通常而言,热点都要凑满十个才算数,国内的税收热点其实数不胜数,只是我们的能力有限,还有很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但在假期之前我们还是快快收尾。然而谈到税收的变化,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双支柱,在未来五年里,这也是开放和国际化道路中无法规避的问题。支柱一和支柱二都在缓慢而坚定的落地,最低税的影响不可忽视,我们已经有了几篇文章,新的一年里,也借此再次开启菜花来了新的篇章,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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