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6 10:24:3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8〕24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8〕24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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